吉林艺术学院

教务通知

Educational Notice

关于做好201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12届本科学生毕业(学士学位)论文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工作,提高论文质量,教务处特发此通知,希望各分院按通知要求执行,落实好各项工作:
一、工作要求
1、根据学院规定,非史论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要与其毕业演展(创作、设计)相结合,因此,从2012届毕业生开始,开题报告使用两个版本,即《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史论类专业)》和《毕业论文开题报告(非史论类专业)》。不同专业类别的学生按照专业类别不同进行毕业论文开题和写作。开题报告表格可从教务处网站“学生下载”中下载,下载时请注意区分专业类别。
2、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及相关制度,毕业论文教学过程中各环节质量监控的表格,请在教务处网站上参阅、下载。
3、各分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果有调整。请重新上报名单。
4、毕业生须将开题报告和毕业论文定稿的电子文件上交各分院教务秘书处,统一存档。
5、关于优秀毕业论文评审
(1)各分院应严把优秀毕业论文质量,比例应控制在毕业论文总量的5%以内。
(2)各分院毕业论文评审完成后,请于5月14日前将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毕业论文题目及成绩汇总表》(附件2)上交到教务处,教务处将为优秀毕业论文颁发证书。
(3)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全院优秀毕业论文进行再次评选,从中选拔出一定数量的优秀毕业论文特别奖。学院将对其颁发获奖证书并在毕业典礼上颁奖。
6、关于毕业论文存档
(1)因每年毕业生毕业论文数量较大,学院决定从2012届毕业生开始,各分院无需保留毕业论文的纸质材料,但需要保留毕业生开题报告、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评语、中期检查、评委打分等材料的电子文件。请各分院做好毕业论文的电子存档工作,以备查询。
(2)关于优秀毕业论文存档
根据学院要求,优秀毕业论文延续采取纸质文件存档,内容包括开题报告、指导记录、中期检查记录表,检查工作记录表1.2.3,毕业论文、答辩记录。
关于优秀毕业论文编号,请参见《吉林艺术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编号编排规则》(附件1)。各分院请按时将本单位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毕业论文存档目录》送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转交档案室存档。
二、时间安排
1、开题报告。各学院在2011年11月中旬进行部署,学生在教务处网站下载《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并按要求填写学生须在12月下旬前将开题报告提交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允许开题并给出指导意见后学生开始毕业论文写作。开题报告电子文件需提交至教务秘书备份。
2、毕业论文写作。学生须在2011年 4月上旬定稿并打印装订,电子文件提交至教务秘书备份。
3、毕业论文评审。各分院须在4月30日要完成毕业论文的评审工作,并按校历要求组织优秀毕业论文答辩。
4、优秀毕业论文存档。各分院须在毕业典礼后一周内将本学院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毕业论文存档目录》送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转交档案室存档。
希望各分院高度重视此次工作,特别是指导教师在论文指导过程中要严格把关,悉心教导,杜绝抄袭论文的出现,切实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质量。
三、对今年毕业论文工作的几点意见
1、教学管理工作方面。明确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和指导教师责任,层层落实,保证指导和监督跟踪及时,不走过场。
2、各单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敦促学生结合本人的艺术实践撰写论文,增强其独立思考意识,使毕业论文有机地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操作实施中。
3、指导教师要认真、负责任地履行指导任务。指导教师指导不认真、不负责,甚至不指导是造成学生毕业论文质量不高的重要原因,各分院要严格要求论文指导教师认真履行指导责任,绝不能放任自流,切实把住论文指导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