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教务通知

Educational Notice

关于推荐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的通知

各教学分院: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高等学校教材质量,充分发挥教材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为了落实吉林省教育厅2011年优秀教材评选,我院将支持参与评选,现就做好本次优秀教材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按照《吉林省“十二五”高等教育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导精神,本次优秀教材评审工作,鼓励申报教学名师、优秀学科带头人跨校、跨区域联合编写的教材;鼓励申报适应优势学科、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的特色教材;鼓励申报及时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的教材;鼓励申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边缘学科、交叉学科教材;鼓励申报高等学校与行业合作编写的实践教材;鼓励申报不同体裁和不同形式的教材,包括纸质教材和数字化教材,授课型教材和辅助性教材;鼓励申报中外双语教材。
  二、评选范围
  中央、地方或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公开发行和内部发行)的有图书出版号的本科学生使用的各种教材,包括纸质基本教材、音像电子教材、实验、实习指导书等。上述参评教材必须在正式出版后经有一届学生使用,且反映良好,或正式出版前已有校内自编教材,且经有两届以上学生使用(含两届)。
  三、申报名额
  各教学分院:专著限报一本,教材名额不限。
  四、申报要求
  1.以教材主编(著)者所在院校为主进行申报。如主编(著)者分属两所或多所院校,需经有关高校协商后确定申报院校。
  2.曾获国家、部(委)教材奖励的教材,若其获奖时间已超过三年(含三年),可申报参评。
  3.教材形式分纸质教材、电子教材和复式教材(纸质教材+电子教材)三类。
  4.申报需将教材编(著)者排序,限额不超过5人。
  五、申报材料
  1.《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申请表》(见附件1);
  2.拟申请教材按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2)所做的自评材料及必要的支撑材料复印件;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7日,请有申报意向的教师将材料报给分院教务秘书,收齐后由教务秘书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教务处建设科,咨询电话:0431-85618338,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