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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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19年创新型艺术人才奖学金暨吉林省“创新之星”推选评

    近日,2019年创新型艺术人才奖学金暨吉林省“创新之星”推选评审会在表演校区C座二楼2A教室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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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评选会由学生本人申请、分院初评、学校复核,共有49名同学进入评选会,其中表演组17人,造型组32人。会上,主持人介绍了创新型艺术人才奖学金的评选方案与评选规则。随后,来自11个学院的创新型艺术人才根据申报材料进行现场陈述,评委老师根据学生专业能力、专业学科竞赛获奖情况、专业展演情况、参与科研学术研究情况、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五个方面进行考量,并对汇报人进行现场打分。每位同学的最后得分由现场陈述得分与学习成绩总绩点×50%相加组成。最终评选出表演组一等奖学金1名、二等奖学金3名、三等奖学金7名、未来之星6名;造型组一等奖学金2名、二等奖学金6名、三等奖学金13名、未来之星11名,共49名同学获得2019年创新型艺术人才奖学金。表演组、造型组第一名推选吉林省“创新之星”,同时获二等奖及以上共12名同学授予“2019届毕业生优秀成果奖”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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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自2012年实施《吉林艺术学院创新型艺术人才培育工程》以来,遴选出了一批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在各级专业学科竞赛、展演、科研学术研究中获得优秀成果的创新型艺术人才。设立创新型艺术人才奖学金,旨在让学生们从获奖者的事迹中感受到他们勤奋学习、潜心研究、勇于创新、投身实践的热情与执著,用榜样的力量激发全校学生向优秀学生学习,努力成为善于开拓文化新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创新型艺术人才奖学金制度是推进我校创新型艺术人才培育培养工作的重要举措,对我校特色人才培养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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