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外聘教师管理规定(修订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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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务处在2008年中期制定了《吉林艺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规定》,并于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施行。该规定颁布以来,我院的该项工作收效明显。为进一步规范外聘教师管理工作,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科学化,现对该规定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该修订稿颁布的同时,原规定废止。望各教学单位认真了解,并对本单位的外聘教师做出全面的梳理,对符合条件者及时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对不符合条件者,应及时予以解聘,并做好后续解释工作。
吉林艺术学院教务处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