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8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的通知
所属栏目:教学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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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和《吉林省级
教学成果评审和奖励的若干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53号)等文件精神,教
务处于去年下半年组织了校级教学成果遴选和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
此项工作得到了各教学分院的大力支持,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评审,最终
评选出校级教学成果奖3项,现将评选结果公布如下:
教学成果评审和奖励的若干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53号)等文件精神,教
务处于去年下半年组织了校级教学成果遴选和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
此项工作得到了各教学分院的大力支持,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评审,最终
评选出校级教学成果奖3项,现将评选结果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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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推荐单位 |
成果名称 |
获奖等级 |
第一完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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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教务处 |
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实践性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创新 |
一等奖 |
冯伯阳 |
|
2 |
音乐学院 |
钢琴集体课教学模式的创新 |
二等奖 |
唐明顺 |
|
3 |
音乐学院 |
艺术院校作曲与声乐专业互动教学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
三等奖 |
杨永泽 |
对于以上校级教学成果奖,学院将授予荣誉称号,并推荐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
给予重点扶持建设。
给予重点扶持建设。
教务处
2009年3月
2009年3月


















